我兒子堅持要娶扶弟魔,我跟老伴一合計,建議他跟女友的弟弟合租
我兒子去年談了個女朋友,雙方家長見面商量婚事,我才發現兒子女友是個扶弟魔。
兒子堅持要娶他女友,我跟老伴私底下商量,一致決定讓他先找他女友的弟弟合租。

我是李姨,我跟老伴有一雙兒女,姐弟倆感情一直很好。
我女兒已在三年前出嫁,生下了一對龍鳳胎,這並不影響他對弟弟的疼愛和照顧。
我兒子年前談了一個女朋友,第1次帶到我們家時,我和老伴對她都不太滿意。
不過見兒子喜歡,便也沒有理由反對。
年前,雙方家長見面,商討結婚的事兒,我們全家包括已出嫁的女兒和女婿都到場。
兒子女友家一家四口也全到場,我們家有女婿和龍鳳胎外孫在,人數上略勝一籌。
剛開始時雙方聊的挺好,聊到婚房時,有一個小插曲。婚房由我們家全款買,房本上當然只寫我兒子的名字。
准親家母不太樂意,她說他們家出10萬裝修費,房本要加上她女兒的名字。
我不同意,可我女兒勸我,說既然房子是給他們做婚房,那以後也是他們夫妻倆的房子,應該加兒子女友的名字上去。

我跟老伴準備點頭答應時,兒子女友的弟弟卻不答應,他說:「我不同意,姐姐是嫁到他們家,他們準備房子不是應該的嗎?憑什麼還要我們家出錢裝修房子?」
兒子女友的弟弟堅決不同意拿出10萬塊,准親家母也就沒好意思再爭房本上加上名字的事了。
我跟老伴對視了一眼,心底對這一門親事更加不看好了。不過人是兒子選的,我們也不好阻止。
聊到彩禮時,我主動說八萬八好意頭。親家母說,他們那邊的風俗是十八萬八,不能少。
我女兒結婚時,我們是沒收彩禮錢的,當時只讓女婿家給了九千九百九十九,那錢也是給女兒帶到他們的小家。
兒子女友的弟弟又說了:「不行,彩禮錢得三十八萬八,不能再少了。」
我跟老伴沒吱聲,我女兒說:「你們家又不是賣女兒,咋要這麼多的彩禮錢?我結婚時,只要了我老公九千九百九十九的彩禮錢,那錢還讓我帶回了我們自己的新家。」
兒子女友的弟弟又說了:「你結婚不要彩禮錢,那是你的事兒,我姐結婚怎麼能不要彩禮錢呢?我就這麼一個姐,不收彩禮錢,我結婚時哪來的錢買婚房?」

我看了一眼我兒子,再看了一眼兒子女友,她正在安慰著她弟弟,低聲哄著他,讓他別激動。我心裡想著,這樣的親可不能結呀。
我跟老伴說:「要不咱們回去商量商量?」回到家後,我明確告訴兒子,他女友就是一個扶弟魔,這門親事我不同意。
無論我怎麼反對,我兒子卻堅持要娶。為這件事,我們老兩口跟兒子吵了一架,我女兒也勸他好好想清楚。
我兒子說:「什麼扶弟魔?她只有一個弟弟,姐姐照顧弟弟不是應該的嗎?我姐不也一直在照顧著我嗎?」
我女兒說:「我關心你不假,可我也不會為了關照你,而要求我老公掏空家產。」
我兒子不吭聲了,因為我女兒說的是事實。女婿家條件比我們家好得多,他們結婚時我拒絕收彩禮,還陪嫁了一輛20萬的車。
我女兒對我兒子的幫助不少,但只要涉及到金錢都是有借有還的。
我跟老伴私底下商量,最後給兒子建議,讓他從家裡搬出去跟他女友的弟弟合租。
讓他靠自己的工資過日子,一年之內,不能找親戚朋友資助,如果能堅持一年,一年後我們同意他們的婚事。
三個月後,兒子灰溜溜的跑回來,跟我們說他跟女友分手了。
兒子跟女友的弟弟合租後,他女友的弟弟三天兩頭找他要錢,不給就慫恿他姐跟他鬧脾氣。
我兒子那點工資,每次剛發下來不到兩個星期,就被他女友的弟弟給揮霍沒了。
這三個月里,他跟他女友之間,兩天一小吵,三天一大吵,再好的感情,也給吵沒了。

看到兒子瘦的不成樣子,我心疼死了,馬上動手,給他做一頓好吃的補身子。
兒子說,以後但凡我和老頭子不喜歡的,他都不會娶了。
我跟他說,肯定是要跟自己喜歡的人結婚,不過也要擦亮眼睛,看清楚對方人品和家庭。
大家說說看,兒子的女友算不算扶弟魔?我阻止兒子娶他女友,不算過分吧?